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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歷史回顧
△上海總商會通告,海關已接財政部電令,凡由該港出口之中外軍民,非攜有財政部護照,每人所帶現銀不得超過五十元,毫銀不得超過一百元,違者沒收。
歷史時間
:1927-7-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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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上海總商會通告,海關已接財政部電令,凡由該港出口之中外軍民,非攜有財政部護照,每人所帶現銀不得超過五十元,毫銀不得超過一百元,違者沒收。